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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:公关理论主张时间:2020-03-19来源:公关理论主张

  1、任何民众个人和社会群体都有知晓权、传播权、对媒介的接近和使用权、接受媒介服务的权利。

  2、媒介应主要为受众而存在,而不是为了媒介组织、职业宣传家和广告赞助人。

  3、社会各群体、组织、社区都应该拥有自己的媒介。

  4、与大规模的、单向的、垄断性的巨大媒体相比,小规模的、双向的、参与性强的媒介更合乎社会理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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